乳山市中醫院出生醫學證明換發流程及須知
2023-07-11 15:14:27
乳山市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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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醫學證明作為人生第一證,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 換發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節假日除外)。
- 換發地點:乳山市中醫院2號樓2樓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處。
三、換發適用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領人或新生兒父母向原簽發機構申請換發出生醫學證明,同時交回舊證。
1.因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包括私拆副頁、亂涂亂改、打印錯誤、字跡不清、項目不全、嚴重損壞、未加蓋印章、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等);
2.經公安機關證實新生兒姓名不能進行出生登記,需要變更新生兒姓名的。
四、需提交材料
換發時應由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到原簽發機構提出申請,原簽發機構在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后予以換發。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應提交的材料包括:
1.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書面申請(簽字按手?。?;
2.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3.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和換發登記表等;
原出生醫學證明無父親或母親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兒母親或父親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新生兒父母已離婚的,可只提交撫養新生兒一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有關撫養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不能提供另一方居民有效身份證件的書面申明。
4.申請變更新生兒父母雙方或一方信息的,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5.新生兒母親或父親因死亡、失蹤、羈押入獄等原因無法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 應提交死亡證明或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羈押入獄的證明文件;新生兒父母均死亡或失蹤的,還應提交新生兒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身份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6.簽發人員依據當事人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及相關材料,給予換發出生醫學證明,并做好換發登記。已辦理落戶的,只換發正頁。
五、特別提醒
1.《出生醫學證明》是孩子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不能塑封,更不能私自涂改。
2.《出生醫學證明》的主要作用:報戶口時需要用;報銷生育險時需要用;戶口遷移時需要用;出國時需要用;嬰兒坐飛機時需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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