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煎煮常識
2015-07-10 13:50:36
乳山市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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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煎藥器具:在煎藥時盡量以砂鍋、不銹鋼鍋、玻璃、搪瓷器皿為主,忌用鐵鍋、鋁鍋、銅鍋。
二、浸泡方法:煎藥前,應先將藥物放入鍋內,加干凈的冷水浸泡藥物,加水量以淹沒過藥面3-5厘米,浸泡30-60分鐘為宜。
三、煎煮方法:每劑煎煮兩次。第一煎先用大火將浸泡的藥物煮沸后,改用中、小火維持藥物沸騰;第二煎加水適量少些,淹沒過藥面即可,火候同第一煎。煎煮時最好加蓋。
四、煎藥時間:藥物煮沸后開始計算時間。一般藥物15-25分鐘,解表、理氣及質地輕松、芳香的藥物5-15分鐘,滋補類及質地堅硬的藥物40-60分鐘。
五、濾取藥液:藥液煎取量需根據病人的病情、年齡等情況具體決定。成人服用,每次以250~300毫升為宜,一劑若煎2次,總量即500~600毫升;若煎3次,總量即750~900毫升。兒童酌減。
六、服用時間:將兩次煎煮的藥汁混合,分早晚兩次服用。
七、特殊藥物的煎煮:
1、先煎 即先入煎30分鐘左右,再納入其他藥物同煎。包括礦物類、貝殼類藥物,如牡蠣、磁石等;需久煎去毒的藥物,如附子。
2、后下 待藥物快煎成時再投入煎煮數分鐘。如薄荷、大黃、白豆蔻等。
3、包煎 花粉、細小種子及細粉藥物宜包煎,如蒲黃、葶藶子、車前子等;含絨毛類藥物如旋復花宜包煎。
4、另煎 貴重類藥物如人參、西洋參宜單獨煎湯兌入其它藥汁服用。
5、烊化 即溶化。阿膠、鹿角膠等藥物宜先烊化,在與其它藥汁兌服。
6、沖服 一些入水即化的藥物如芒硝宜用煎好的其它藥液沖服。